摘要:
六个北大右派游行示威申请不予受理
我们北大六个右派加上一个右派之子,2011年六月份决定用游行示威的方式,重提我们的要求,我们的要求是中共中央对我们这些错划右派给予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小心翼翼地联系,在取得基本意见一致之后,决定聚会一次,在向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上签字。
为避免被监视,我们在电话中约定在“老地方”见面,但是由于对“老地方”缺乏一致的认识,不得不说明具体地点,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电话就知道了我们的活动地点。
在七月四日我来到约定的饭店的时候,发现饭店“黄了”,门口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倒很客气,她说是看门的,房子出租。
她说,这房子租金太贵,一年要180万,一天就要5000元,所以,饭店虽然很火,所以还是退租了。她还介绍我们附近的比较便宜的饭店。在俞梅荪给我们发他写的小册子的时候,她还要了一本,那本小册子是关于北大闫桂勋被打的抗议文章,她表现了兴趣。
在我们决定去那个饭店的时候,那个妇女也不看门了,匆匆起身锁门而去,很突然。
在那个我们新去的饭店,服务员告诉我们包厢都预定出去了,指定一张敞开的大桌子给我们。我们就在那里谈话和签字,确定负责人和商量何时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去申请。这事是在七月四日。
不料,7月5日清晨,只有六时四十分,我出门买早点的时候,有三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说他们是派出所的,他们所长要我到派出所去一趟,也没有出示手续,派出所离我家很近,我就跟着去了,等了一会一个姓梁的副所长来了,直接就问我是不是要游行,他们已经得到了消息。我们就不清楚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他们得到的消息真的假的都有,不遑细述。
我明白地告诉那个所长我们要做的事情,并且告诉他我们还给中共中央写了公开信,都是公开的,他要我把信取来给他,我就是要通过一些途径把信送上去,我答应取来给他。
回来后我还是要去买早点,那三个彪形大汉又拦住我,不许我去,我没有理他们,他们就跟在后面,威胁说:“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我还是不理他们,径直走去,他们紧紧跟随,还不断威胁,接下来又给所长打电话,我买了早点之后又到派出所,就在那里吃了早点,他们还从食堂弄来豆浆给我喝,还派人跟随我回家取材料。
后来我才知道,那三个彪形大汉并不是警察,只是“联防队员”,平时有事,街上有许多带红袖章的街道积极分子,那是义务的;这三个人也是“积极分子”,区别是,这些人是领工资的。
取来材料(公开信和游行申请书)给他们复印,他们马上就把材料传真到分局,做了笔录,然后又听分局指示,直到十点半,他们才放我回来,本来这一天是我们单位退休人员活动的日子,我也没有去成。但是,他们答应在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的时候,派人派车送我去。
与此同时,其他五个右派和右派之子也受到谈话和询问。
到了七月八日,我约好纪增善(北大右派)、俞梅荪(右派之子、北大校友)去治安总队申请游行,派出所真的派了两个人、一辆车送我去,一个是平时“联系”我的警察,一个还是警长,走路的时候,一前一后夹着我,我猜测,他们是怕我此时做出什么事情来,一旦我出事,派出所也要承担一些责任。回来之后,我没有感到有人在监视我。
俞梅荪一直就受到监视,他也是警车送去的,纪增善则是自己去的,他最辛苦。
接待我们的是两位女士,年长一些的肩上有三个“豆”,年轻些的肩上有一个“豆”,前者主要是同我们对话,后者则向电脑输入文字。
我国的游行示威法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根据这个,我们准备了必要的材料,但是,受理人员对这些一无兴趣,她们只是简单地翻看了我们准备的材料,便说:我们国家、特别是北京,需要安定团结,所以一般不批准游行,有问题找相关部门解决,我们建议你们回去吧。
我说:“你们拒绝受理?”她说:“也不是拒绝按理,只是建议”,我说:“你没有受理,还不是拒绝受理?”她说:“你这么说也可以。”我问:“你们批准过吗?”她说:“没有。”我们说,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挨炸的时候,钓鱼岛事件的时候,不是游行过吗?她断然地说,那是特批的,不是我们批准的,她说,自从游行示威法颁布以来,就一次也没批准过。
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从颁布以来就没有实施过,中共就是这样“依法治国”的。
然后她又告诉我们长安街不许游行。
别的问题都没问,简单地做了笔录,了事。
笔录里只记下了我一个负责人的名字,也没有问还有谁要参加游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也同样没有记录。
她们没有兴趣知道。
把我们打发回来了。我们没有填写负责人的表单,也不要回来等待批准还是不批准,简单极了,就是不准。
他们对我们信息的了解,我们考虑主要是截获我们之间的电子邮件、窃听电话,吃饭的时候他们是不是也窃听了,不能确定,他们得到的信息不全面,而且还有矛盾。
13日我们还是被派出所告知,14日和15日不要外出。我们申请的游行示威的日期是7月15日。
到了7月15日这一天,我们这些人不是被关在家里不许外出,就是由派出所组织去“旅游”了。尽管我们没有得到准许,不想冒险游行,他们还是不放心。
2011-7-18
附件1 给中共的信
游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开信
尊贵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我们这几个北大的学生右派和一个右派家属,决定用游行示威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诉求,是因为,我们用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不仅没有得到满足,而且连一个回音都没有。
我们几个北大右派,1957年的时候都是在校学生,年龄从17岁到23岁,所谓风华正茂,我们出于爱国的动机,关心社会的安危、民族的命运,勇敢地写大字报和发表议论,却被无理打成右派,受到严厉地惩处,受到了劳动教养、劳动考察的处分,使我们不仅不能完成学业,还在精神上、肉体上受到折磨,家属受到株连,使我们在各方面都遭受到严重的损失。我们完全属于“错划”。
从1995年开始,我们通过写信与上访的方式,要求北京大学党委向我们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我们写了无数给中共中央的信和给北大党委的信,并且多次直接到北京大学上访,都没有结果,这使我们感到沮丧,这使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国家中,没有公理和正义,有的只是无理和强权。这使我们不得不采取更为激进的方式维护我们固有的权利。
损坏东西要赔,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中共中央对我们的合理诉求始终置若罔闻?装聋作哑?
我们的要求只有三项:
1、 由错划单位向我们赔礼道歉;
2、 以现金的方式赔偿我们所遭受的精神损失、肉体折磨和经济损失。
3、 公布1957年北京大学“反右派”的有关档案资料,补充这一段时期的北大校史。
你们的意图非常明显,无理拖延,不予理睬,等我们这些右派都死光了,右派问题就“彻底解决”了。这很阴暗,也很可耻。
经过五十四年的磨难,我们这些当年的青年,都已经成了七老八十的老年人,老病緾身,时日无多,我们决心临死之前,发愤一搏,以死相争,决不带着遗恨和窝囊进棺材。
我们当中唯一的右派子女俞梅荪,其父亲1957年因错划右派,不堪忍受凌辱,跳楼自杀,弟弟受刺激得了精神病,至今没有得到昭雪和赔偿。
写信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姓名 所在系 退休单位 身份证号
王书瑶 物理系 国家税务总局 1101081936xxxxxxxx
纪增善 化学系 北京光华染织厂 1101051937xxxxxxxx
沈志庸 物理系 北京第四制药厂 1101081934xxxxxxxx
俞庆水 地质系 首钢建材化工厂 1101061937xxxxxxxx
博绳武 物理系 北京瑞普电子集团 1101011939xxxxxxxx
燕遯符 物理系 北京纺织职工大学 1101011938xxxxxxxx
俞梅荪 右派之子 受冤狱无业 1101081953xxxxxxxx
签名
2011-7-3
附件2游行示威申请书
目的 : 要求中共中央下文,对我们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方式 : 游行、示威、喊口号、静坐
标语与口号 :
必须赔偿对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
损坏东西要赔,天经地义
对错划右派赔礼道歉
右派分子都老了,反对拖延战术
不赔偿损失天理难容
等等
人数:7人
车辆、音响:无
起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10时到15日12时
集合地点:西四
解散地点:西四
途径路线:从西四出发,沿府右街向东,经过国务院后门时不打标语,沿南河沿向南,到长安街向西,越过新华门,到西单,折向北,到西四结束。
负责人姓名:王书瑶 纪增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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